第124节(1 / 2)

一夜回到七零末 崽崽猪 2344 字 19小时前

确实很奇怪,事实就是这样奇怪的令人摸不着头脑。

这时刘兰秀才真正反应过来,赵国生是何等的聪明和低调?

作者有话要说:  小时候听到过好多妇女坐在一起聊天开黄腔,我们一群小孩子在哪里玩,她们觉得我们听不懂。

第178章

同时刘兰秀心中自下而上涌出无限的怒气, 气赵父赵母太偏心,什么都紧着嘴甜的老三, 要不然,凭赵国生这份聪明才智和学习能力,什么大学考不上?

可惜, 赵国生连小学都没读完。

当然,刘兰秀气愤之余, 也心有余悸的感到庆幸。

庆幸遇到当年那个木讷不讨人喜欢的赵国生,如若不然, 换一种情况, 真上了大学的赵国生不一定能看上她。

心情愤慨又纠结,矛盾极了。

“还不都是为了激将法给逼的,为的就是告诉他们, 我这个半文盲都学得会的知识, 他们几个熊孩子难道会更差?”赵国生突然意识到他的行为举止好像有点过了, 不像一个地道的半文盲农村汉子。

可是, 事已至此,他已百口难辩, 只能暗示是激将法给逼出来的潜力。

他终究不是原生, 伪装得了一时,扮演不了一世,现在潜移默化的改变不久是最好的证明吗?

“好吧,就算是激将法吧。”除了这个解释,刘兰秀也想不到其他的合理借口了。

抛开这些虚表上的迷惑, 她仔细想想,说不定这就是真相,不然赵国生有这等读书天赋会被‘望子成龙’的赵父赵母给埋没和‘雪藏’。

不大可能,赵父赵母做梦都想家里出一个大学生来光宗耀祖,一向重男轻女的两老在知道赵美丽极有可能考上大学后,态度急速转变。

赵国生:“……”管她信不信,反正他自己强迫自己相信了。

明明他是想跟刘兰秀说戒指的事啊?为什么东扯西扯的尽说些他没经历过的回忆?害得他提心吊胆瞎担心。

“咳咳,兰秀,我不是一直没有送过信物给你吗?今天我去县城看到一样东西,很想送给你。”回归正题的赵国生又开始撒谎不眨眼睛的一本正经了。

他的一本正经在刘兰秀词汇不多的脑海中很理所当然的想到了一脸深情,深深地映入她的眼中。

“什么东西?”刘兰秀的脸很不争气的充了血,红的像个猴子屁股,黝黑的皮肤也掩盖不住其血红,心跳也紧跟着紧张气氛砰砰砰的急速慌张跳起来。

许是刘兰秀回忆太多,或是此时气氛太好,刘兰秀像个未经人事的小姑娘一样,害羞紧张的不得了。

“戒指,一枚金戒指。”赵国生有点忐忑不安的笑着说道。

在他看来,一枚戒指的意义远比手镯和项链来得更深远,一个男人可以常送你首饰,手镯和项链变着法的送你,但是,他却不会轻易送一枚戒指。

在赵国生这里,他之所以送戒指而不是手镯和项链,完全是因为囊中羞涩,不为其他。

要是不考虑到刘兰秀那吝啬和抠门的性格,赵国生恨不得多买些金器,最好直接买金条存在。

“戒指?”刘兰秀低声嘀咕了一句,然后笑着说:“哎呀,你又乱花钱了,我又不是城里的贵太太,戴什么戒指啊,我平时又是喂猪又是忙地里活,很容易把戒指给弄丢的。”嘴上说着不要,脸上笑容吟吟。

每次看到她姐那白嫩的手指上戴着金灿灿的戒指,称得手指头应了最近学的那个新词,春葱玉指,好看的不得了。

想到这里,刘兰秀低头瞄了眼自己搁在被窝上的手,粗糙干燥又干瘦黝黑,难看死了。

不自觉的,她蹙着秀眉很嫌弃的把双手藏到被窝里面去了,好像生怕赵国生看到似的。

不,她一定是手没有洗干净,对,她这个冬天烤柴火烤多了,所以手才这么黑的。

很会自我安慰的刘兰秀就这么说服了自己。

“不会,我买的是那种简单花式的,平时干活不碍事。”赵国生知道刘兰秀一定是想到她姐那花样百出的碍事戒指了。

谁实话,任谁有这么个事事自己强,比自己过得好的亲姐姐,搁谁,谁心里不堵的慌?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两姐妹没有反目成仇和相互攀比成风,真的是姐妹情深,是亲姐妹感情中的一股清流。

一个是刘冰秀会做人,二个是她们姐妹感情是真的好,三个是刘兰秀心态好,四个是赵国生人是她亲自相中的。

要换成赵国生,他不能保证比刘兰秀做得更好。

真的。

“是吗?那拿来看看?”刘兰秀轻轻笑着把手心从被窝里伸了出来。

“是定做的,还没做出来呢,还要等半个月才能拿到。”赵国生觉得自己好像太早坦白了,应该等到尘埃落定再说的。

“哎,你不早说,害得我还有点小期待呢。”一点小心思刘兰秀倒是直言不讳的说了出来,她是很期待。

“呵呵,那个”赵国生翻了身,换成平躺着,又说:“我定做了三枚戒指,你一枚,美艳一枚,爱华媳妇一枚。”说完他惴惴不安扯了下被子来掩饰接下来的‘暴风雨’。

“嗯,戒指不是丈夫送妻子吗?”刘兰秀上次听她姐是这么念叨的啊,没听说过爸爸送女儿和儿媳妇戒指的啊?

于是刘兰秀本着不懂就多问的原则,不解的问:“你买一枚给美艳,我能理解,可是,未来儿媳妇那一枚不应该是爱华送吗?”思维有点乱,容她缓缓,脑容量不够。

“是啊,不过也有另外的,那就是婆婆送给未来儿媳妇啊。”赵国生见她对这个问题好奇,而不是纠结着花了多少钱,这倒让他松了口气。

“噢,我明白了,你是说传家宝吧,一代代传下去吧。”说让她送给儿媳妇,刘兰秀立马反应过来了。

无他,赵母也有一个代代传下来的金镯子,不论赵母之前有多宠着老三家,这个金镯子最终只能传给长媳,她的大嫂。

“不过,如果当成传家宝的话,你传给美艳一枚戒指会不会……”会不会不太好,会引起未来另外两个儿媳妇的抱怨和不满?

再宠女儿,女儿终是嫁出去的,儿子和儿媳心中会没有想法?刘兰秀觉得赵国生这种做法有欠妥当,考虑的不够周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