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1 / 2)

“这……”

剩下的大半节课就成了史高治的个人表演,通过一系列的题目,史高治证明了自己已经完全掌握了这个学期所有应该掌握的数学知识。

“史高治,这真是让我意外。看来我可以提前给你后面的教科书了。”罗德里格斯老师说,“要是你还能提前把他们都学完,我就特许你在上我的课的时候爱干什么就干什么吗。”

“老师,这意味着我需要提前交书本费和学费吗?”史高治说。

“不,不用,这些书算我借给你的。”罗德里格斯老师笑嘻嘻的说,史高治以前从来没见过罗德里格斯老师也能笑成那个样子。

……

又过了半个月,史高治将这几本教科书还给了罗德里格斯老师。

“全学会了?”

“嗯,全学会了。”

“那我考考你!”

……

“好了,你过关了,以后我的课,只要你不捣乱,来不来,看什么书,全是你的自由了!”

……

又过了半个多月,史高治再次找到罗德里格斯老师。

“史高治,你又来找我有什么事吗?”

“老师,您能不能安排我去参加毕业年级的毕业考试?”史高治看起来有些忐忑。

“哈,想和高年级的小家伙们比比?嗯,不错的想法,期末考试的题目对你来说是太简单了。我和校长谈谈——校长已经注意到我们学校出了个数学天才了——参加数学的毕业考应该没问题!”

“罗德里格斯老师,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我把其他科目也差不多学完了,所以……所以我希望直接……”实际上,即使是其他科目,对于在后世受过高等教育的史高治,难度也是相当有限的。

“这怎么可能?你该不是想毕业了吧?”罗德里格斯老师惊讶的问。

“当然想了。”史高治心里想,“老爹老妈明显不会让我中途辍学的,难道我还真的老老实实地在这个学校里呆上好几年?那不是浪费宝贵的挣钱的时光吗?要知道,南北战争已经不远了,无论是后世的洛克菲勒财团还是摩根财团,他们的起点都是这场战争。而要在这场大战中发更多的财,战前就必须积累起更多的财富。时间就是金钱,等不起呀!”

当然,这样的话可不能对罗德里格斯老师讲。所以史高治只能说:“老师,我的确是想要早点毕业,这样家里负担也能轻一点。我父亲眼睛不太好,我要是能提前毕业,他也能轻松一些。”

这个理由未必能站得住脚,不过老师们对成绩好的学生总是有些另眼相看的。这并不是师德的问题,而是人之常情。孟子言人生之乐,其中一条就是得天下之英才而教育之。所以现在,罗德里格斯老师是怎么看史高治怎么觉得顺眼,哪怕史高治的不太合乎规矩的要求,他也觉得还是很有点道理的。

“其他科目你真的没问题?”罗德里格斯问道。

“应该没问题了。”史高治说。

“那好,星期天,我和几个老师一起考考你,如果你能通过得了,我们就去和校长谈这件事情。”

……

“你们说的都是真的?没有夸大吗?”一个花白头发的高个子老头问。

“史密斯校长,我们可以向您保证,这孩子任何一门科目的水平,即使放到毕业年级,也是顶尖的水平。校长,压住天才,让他们用和普通人那样进度学习,就像是把纯血马和一般的挽马放在一起拉马车。这怎么行?”罗德里格斯老师说,他知道校长喜欢赛马,所以就用了这么一个比喻。

“他继续呆在低年级很不好。”宗教老师杜克说,“他太聪明,学得又轻松,又有效果,这打击了其他孩子的信心。”

“看来我们学校真的出了一批纯血马了?”史密斯校长笑了,“嗯,将纯血马和那些干农活的马养在一起的确不是个好主意。可是,我们可从来没有让低年级学生直接毕业的规矩,这样太不正规了。你们要考虑对学校形象的影响。”

“校长,学校里除了天才,这对学校的声誉只会有好的影响呀。”罗德里格斯老师有点着急了。

“啊,罗德里格斯,不要这么着急,”史密斯校长笑了,“我们没有让低年级的学生直接参加毕业考试的规矩,可你不要忘记了,我们还有另一个规矩呀。那就是优秀学生可以跳级!先安排一场考试,如果他过了关,就让他跳到毕业年级,然后一切就都好办了,不是吗?”

第六章 找工作不容易

“今天的内容就这么多了。”洛克菲勒对史高治说,一边抬起眼睛向着西边望过去,在那边,夕阳正沿着亘古不变的轨道,开始靠近西边的地平线,并将半个天空变得色彩斑斓。

“再过两天,我就能从商业学校毕业了。”洛克菲勒说,“然后就是找工作的事情了,我一定能找到一个好工作的!”他悄悄地握紧了拳头。

“嗯,我也快要毕业了,也要考虑这个问题了。”史高治说。

“你这个怪物,”洛克菲勒不无妒忌的说,“你还很小呢,急着工作干什么?不过还好,你多半是先在自己家里的作坊里面帮帮忙,不会立刻跑出来和我抢工作的吧?”

在那个时代,技术类的工作还是世代相传的。像做皮鞋之类的行当,从太爷爷的太爷爷做起,世代不变,这也是一种传统了。所以在大家看来,史高治也将跟着他的老爹继续做皮鞋,然后史高治的儿子会继续做皮鞋,一直到耶稣基督重新来到这个世界上为止。但是,约翰·洛克菲勒并不这样看。

“我知道,像你史高治这样的人,怎么可能像你大哥卡罗尔这样老老实实地去当一个做皮鞋的呢?不过我觉得,你先在自己家的作坊里熟悉一下商业的运转,然后再自己独立比较好。”洛克菲勒接着说。

“嗯,你这个看法也有道理。不过……”史高治稍微思考了一下,“约翰,你知道,传统的作坊式的经营方式已经落后于时代了。你看,许多年前,在市场上的布匹还大多都来自世代相传的手工作坊,但是随着珍妮纺织机的出现,你看当年的那些手工织布的作坊还在哪里?约翰,作坊落后的不仅仅是制造皮鞋的方式,它整个的运行的模式,包括采购和销售的模式都已经落后与时代了。”

“那你可以改变它呀。”洛克菲勒说,“这不正是你擅长的吗?最近,你已经改变了很多的东西了。”

听了这话,史高治只是笑了笑。他可不想因为经营理念的问题和自己的家人闹起来,最后搞到直接翻脸,老死不相往来的地步。嗯,这可不是危言耸听,眼前的约翰·洛克菲勒就是个好例子。他后来就和他们家的老三因为经营方面的问题闹到彻底翻脸,老三甚至用将自己夭折的两个孩子从洛克菲勒家族的坟墓里迁出去这样激烈的手段来表示和约翰他们一刀两断的决心。

“我不可能改变大的趋势,和大趋势作对,只有死路一条。”史高治说,“不过你说的也有一定的道理,我还是先在家里帮帮忙,多看看,多学学再出来找事情做……哦,对了,找工作的事情你有什么准备了没有?”

“我没什么多的办法,只能是一家一家的找过去问就是了。我找到了一份本地的公司的名册,里面又对这些公司的一些介绍,我还从报纸和其他方面了解了一下这些公司的情况,我会成功的。”洛克菲勒说。

史高治刚想说什么,远处却传来了叫喊声:“约翰!快回来,你爸爸回家来了。”

约翰·洛克菲勒的老爹比尔·洛克菲勒是个卖假药的职业骗子,本着兔子不吃窝边草的原则,比尔自然不会在自家一带行骗,所以大多数时候,比尔都不在家。当然,比尔不常在家的更重要的原因是他在其他地方又骗到了一个十八岁的无知少女,并和她另外组建了一个家庭——反正比尔早就犯了无数次的诈骗罪了,再犯个重婚罪什么的,他是一点压力都没有。

约翰的母亲阿莱扎知道比尔在外面又娶了一个妻子,但是她并没有和比尔大闹起来,也没有和任何人提起这件事情,只是一个人默默地忍受着。这一方面可能是因为她所信奉的宗教的影响,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因为没有比尔给的钱,她无法养活几个孩子吧。

不过比尔的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外人不知道,自己家里人可不会不知道,至少,约翰对自己老爹是怎么回事是一清二楚的。不过,要说比尔也的确是个能人,本领很多,也教会了约翰很多东西,所以约翰对自己的这个老爹,一方面一肚子的不满意,但另一方面,又还是有些佩服的。所以听到这个消息,约翰·洛克菲勒马上站起身来,先回应了一句;“我马上就回来!”然后一边收拾好自己的笔记,一边对史高治说;“我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