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1 / 2)

桃放 芸菜 2680 字 3天前

“没找到,明天我叫寨子多来些人手。”

她狠狠心道,“不用了,不过是个耳环,再买就是了。”

胡夷回到房里,坐了一会儿,把手里的耳坠扔到了桌上。

世事就这是般捉弄人,有人千方百计也找不到,他根本不想找,却一脚就踩了个正着,轻易便捡到了,本来是想还给她的,看到她那副德性,他忽然就改了主意。

他脱了湿衣,躺到了床上,只觉得昏昏欲睡,渐渐的睡了过去。

这一夜,他睡很不踏实,断断续续的做了许多梦,也不全是梦,很多都是曾发生过的,亦真亦幻,杂乱无章。

他回到了父母健在的时侯,那段岁月是他生命少有的暖色,父亲是胡府唯一的嫡子,文武双全,年轻俊美意气风发,他身上唯一的污点,大概就是不顾长辈反对执意明媒正娶了母亲。

母亲来自靺鞨的部落,不只是北夷异族,还是个以声色娱人的歌女,生得色壮丽饶,虽然祖母胡夫人很是厌弃她,可是父母之间的感情十分深笃。

父亲那时和官做得不大的任明堂的关系极好,两家那时经常走动,母亲常带着他到任府做客。

父亲对他很严厉,他大部分的光阴都已消磨在了弓马笔墨之间,有比他大上几岁的任子信领着他玩,他也挺愿意去。

直到有一天,父亲对指着任家的小丫头对他说,我们兄弟交好,长大以后你就娶了她,两家永结秦晋之好,这说话出来,任明堂也是一副挺满意的模样。

他看了看那只有三四岁的小姑娘,五官姣好,生得米分雕玉琢,那胖嘟嘟的也挺匀称,就是那流着口水看着他的馋样,他无法接受,这么小就那样看男人,长大了可怎么得了。

他回去跟母亲一说,也不好意思说别说,就说太胖了,母亲就直乐,然后操着不太熟练的汉语说,汉人都管这叫福气,我们夷儿有福了。

后来,长辈们说得多了,大概是年纪太小,他也就无可无不可了。

偶尔,他也会替那叫四姐儿的小丫头用手帕拧拧鼻涕,主要是觉得太丢人了,这是他将来的媳妇。

只是做梦也没想到,父母会相继亡故,那么突然,他如晴天霹雳,甚至都流不出泪来,他还没有从伤恸中走出来,一直不亲近他却又护着他的祖母,也因老年丧子悲痛过度而撒手人寰了。

他在胡府的处境急转直下,那个老眼昏花又宠溺妾室的祖父当然是无法依靠,那一大群心怀鬼胎的庶兄庶叔,什么姨娘姨奶的,没少对他下手,有一次他差点丢了性命。

他最艰难的那段岁月里,四姐儿兄妹返了池州。

再回来的时侯,有一次,他特意去看她,听人说那就是任府的四小姐,他就觉得好象是另外一个人,那小姑娘,瘦巴巴的,好看得不得了,眼神跟汪清水般澄澈,流转间似要勾人魂似的,只是似乎一点也不认得他了,他成长得比以前还要俊气英挺得多,可是她的眼神掠过他却没有丝毫的停顿。

他当时是挺恼火的,要知道,他从没有忘记,总有一天,他会娶了这位任家四姐儿,这是父母临终的遗言,他铭记在心。

后来,大概还没有完全度过年少气盛,那两年,他也做了些无赖事。

比方说,那四姐儿救了个人,要了个玉佩,然后他给偷去扔到了江里,她养的猫啊鸟啊,他不知往胡府里拿回了多少。

到了说亲的年纪,他去拜访过任明堂,任明堂见了他,一口一个贤侄,对他极为客气和蔼,可是也透着疏离,他欲提起当年之事,却几次都被任明堂岔了过去。

他从任府出来,心知肚明,事过境迁,如今仕途春风得意的任明堂,已经不想再结这门亲了,他自已的处境,他也清楚。

他也无法去质问任明堂,毕竟当时只是口头相约,连个信物也没有,到哪也说不出理来。

除非他功成名就,正式向任明堂提亲,于是,他果断的从了军。

在这乱世里,想建功立业,没有什么比在军中升迁得更快的了。

他从一个小军卒做起,浴血沙场马革裹尸,从死人堆里,一步步的往上爬,他本就是弓马娴熟熟读兵书,又身先士卒作战勇猛,到后来就是让人眼红的一路飞升,但是谁也说不出什么,他天生就是个将才。

他不知道四姐儿曾在江都失踪,后来官做得大些才有了江都的消息,那时四姐已重返江都,只是名声被污,他还庆幸,他不在乎这个,只要再打几场仗,他做到四品武官,就可以回去向任明堂提亲。

可是,战场上刀枪无眼,他在和吴越的一战中,受了箭伤,昏迷了月余,等醒来以后,却听到徐知诰与四姐儿成亲的消息,当时一口血就喷了出来。

听得赶来的大夫直纳闷的说怎么会呢,他只觉得心痛如绞。

那时,他才醒悟,他一直放不下任家四姐儿,不只是因为他要履行父母的承诺,而是,在不知不觉中,他早已把她放在了心上,一放就是多少年。

如果不是他彻底的失去了她,这一辈子,他也许也不会明白。

可是正因为是无声无息,才会血脉相连,如果把她从心上挖出来,大概他的心也要掏空了,那就放着吧。

他终身未娶,看着她生儿育女,看着她男人彻底夺了杨氏的江山,看着她成为宠冠后宫的女人,而他只是忠心耿耿的臣,在需要他的时侯领兵出征,遍体麟伤的回来,他们偶尔会来慰问他,赏给他一些东西,他觉得很满足。

他年近半百的时侯,又披甲上阵,只是那一次,他把性命丢在了前线。

奈何桥边,他苦苦等了二千六百七十三余个日夜,才看到那对璧人联袂前来,虽然是白发苍苍,却仍是那般相衬,他们从他的面前走过,他咒骂着,居然这么巧,同一天死了?

任桃华觉得不太对头,是在她的肚子饿了的时侯,不是她懒,只是已经习惯了每天早上起来就能吃到现成的饭菜,她正想自个去做,转念一想,便走到胡夷的门口敲了敲。

屋里没有一点声响,她又敲了几下,还是没有动静。

她想,大概是出去了。

于是,她自个下厨做饭,头一次做,很多家伙事儿都找不着,忙得一头汗才炒出了两个菜。

她端出来正要吃的时侯,却听见范秋草在外面喊胡相公。

“我和他约好了一起去江边钓鱼。”

任桃华听他这么说,才觉得大大不对劲,便走了去再敲门,还是没动静,索性直接的把门推开。

她看到胡夷躺在床,喊了两声,没得到回应,就走近了看,只见他双目紧闭,脸上潮红,她探手摸了摸额,只觉得滚烫滚烫的灼手。

原来是发高烧了,她急忙走出去,到门口跟范秋草说了一声,范秋草说他去找大夫。

她回屋瞅了一会儿,就浸了湿布敷在他的额头上,大概是低温让胡夷清醒了些,他睁开眼睛,眼里有些迷茫,看到她刹那又绽放出黑宝石般的光芒。

任桃华虽没看懂这种失而复得的眼神,不过见他醒来就挺高兴。

“胡大哥,吃点东西吗,我做了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