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节 快意恩仇(1 / 2)

唐砖 孑与2 1817 字 4天前

怎么样会有小弟?这事难不住从小就接受响马教育的单鹰,洛阳的地头蛇龙三欺辱了自己命中注定的小弟,这还了得,这个仇得报,江湖上讲究恩怨分明,快意恩仇,至于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话,他从来句没信过,一个时辰他都觉得太长。

找了一个盆子装了满满一盆子饭食,红烧肉堆得高高,塞给了齐成,自己则骑上快马,一路烟尘滚滚的杀向洛阳城,云烨毫不怀疑,地头蛇龙三的末日到来了,在遇到九天上的飞鹰,他的人生注定就是一场悲剧,龙三的死活他不关心,他比较关心齐成。

齐成明显的很饿了,却硬是忍耐着用勺子给马刺喂饭,马刺已经服下了单鹰给的丹药,精神好了许多,胸口的淤血也被单鹰用三棱针放了出来,如今半倚在一把躺椅上吃饭。

齐成很细心,用米饭裹上大块的红烧肉再用肉汁浸透了,才喂给马刺吃,马刺吃的很贪婪,梗着脖子,一口一口的往下吞,迫不及待等待下一口,就像一个等待填食的鸭子。

“别急,嘎啦,你胸口受了伤,不能吃得太急,你看,还有好多,这肉多肥啊,慢慢嚼,嚼细了再咽下去,俺娘就是这么教俺的,从今往后,咱发达了,再也不用吃糜子了,俺刚刚给咱找了个大靠山,武功高强,是俺爹老兄弟的儿子,听说和这里侯爷关系不错,现在去抓龙三去了,说一会就回来。”

齐成慢慢的给马刺讲事情的经过,马刺似乎不在乎,只要齐成做好了决定,他跟着就是,反正齐哥绝对不会害了自己。

安慰了空虚的胃囊,他听见了齐成肚子的咕咕声,还有嘴角不时流下的口水,艰难的把饭盆推向齐成说:“哥,你也吃,肉快没了。”

齐成笑嘻嘻的灌了一大口水说:“胡说,你的饭量我会不知道,来,把这盆饭都吃了,快些养好身子,哥带你去温柔居,翠娘的身子我们是偷看过的,那个白哟,啧啧,你伤好了我们就去,我吃的饱饱的,刚才你睡着的时候,我一个人啃了一个猪蹄膀,没给你留。”

马刺又坚持着吃了两口,嫌腻得慌,只吃米饭,不吃肉,在喝了一口水之后就再也不肯吃了,他很清楚,齐哥在撒谎,小时候抢回来一块发霉的米糕,都要分自己一半的人,如果有猪蹄膀,怎么可能不给自己留,一个人吃完。

见马刺不肯吃,齐成看看剩下的小半盆子米饭和零星的几块肉,说了句别浪费了,就端起盆子往嘴里刨,气都不喘一下。

云烨站在远处看得仔细,不用偷听,他就能猜得出来那哥俩在说什么,牛见虎一侧的脸红红的,眼中却有掩饰不住的羡慕,程处默也是,这就是江湖义气的魅力,他可以蛊惑的一个人去为另一个人去死,这种感情是美好的,却又是残酷的。

地狱里的花,悬崖上的蜜糖都是世间绝色,也是无上美味,有这种义气的人一般都把自己活的如同炮仗,短时间里可以迸发出璀璨的光芒,然而,这种光芒,只是一瞬间的事,爆发过后,也就不见了。

给牛见虎,程处默一人一巴掌,一个大家族的顶门杠子,如今羡慕起那些光棍们才能干的事情,实在是头被驴踢了,拖着一家老小,哪里会活的那么随意,必要的时候装狗熊,也比拿着刀子当街捅人有勇气的多。

“这种事情脑子里想一下就好,千万不敢把自己带进去,他们可以这么干,你们不行,上面有老的等着送终,下面有小的等着长大,想快意恩仇下辈子吧。”

“烨子,为什么我想哭,我有点羡慕,咱们会不会也有这样的一天?”程处默居然还问。

“我的想法是这样的,等我们都老得走不动了,还能全须全影的坐在桌子上打麻将,顺便骂骂儿子,训训孙子,摆一摆老太爷的谱,如果还有精力上青楼就最好了,这样过一辈子就是我的心愿。处默,在草原上找我三天三夜的事情要禁止,有脑子的人都不会那么干。”

“那还叫什么兄弟?”

“能帮着我把这辈子顺顺利利过完的就是兄弟,这个问题等我们老的不行的时候再说,那时候,你要我陪你抢劫皇宫我都陪你,现在多想想你未来的老婆李敬,清河公主你去看过几回?”

云烨一边看着钱管家拿着蒸饭的木桶给齐成添饭,加肉,一边头都不回的问程处默。

“天杀的,清河今年才十四岁,我和一个小丫头有什么好说的。”

“我记得你纳九衣的时候就是十四岁下的手,现在怎么不变禽兽了?”牛见虎阴阳怪气的损程处默。

“九衣生俺闺女的时候差点死了,要不是烨子和孙道长,时上早就没她这个人了,那种事情,我不想在清河身上再发生一回。”程处默想起这件事情就后怕,九衣抓着他的手哀求,要他帮自己一下,那种惨状他这辈子都不想再有第二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