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日,风和日丽,王瑞与何云一出了客栈,往主街溜达找酒楼用饭。
不经意间,王瑞就见一条胡同口站着个领口微微敞开,雪白的脖子半遮半掩的女子,画着淡妆,嘴角含笑的看他。
这种人,王瑞在阳信县混的时候常能遇到,是半掩门,俗称的暗娼。
可能见他穿着富贵,像是有钱人,所以才想挑逗他,做他生意。
女子见王瑞瞧她,抛了个媚眼给他,何云一察觉了,皱眉睃他,王瑞赶紧将目光从女人身上收回来。
他真不是故意的,那么个大活人杵在胡同口,不小心看了一眼罢了。
拐过前面的路口,便能上主街了,王瑞脚步加快了几下,就在这时,感觉脚下踩到了什么东西,低头一瞧,是一张折叠的纸。
他挑挑眉,全没当回事,继续往前大步走。
胭脂在纸张中气得心中冒火,王公子根本不碰书本,她连冒出的来机会都没有,所以才使出这样的法子,想叫他在路上捡起一封信,可惜王公子一脚踩过去,根本没有停留的意思。
胭脂气呼呼的噘嘴:“你等着,这一次你见到我,一定离不开我。”
王瑞最近别说摸书本了,连字都没看几个,何云一也不督促他读书,之前叫他勤奋用功,主要是希望他金榜题名,封妻荫子,现在么,他俩在一起了,王瑞总不能再考取功名去做官罢。
而且他也看出来了,他根本就对科举没兴趣,也不向往权力。
俩人到了一座临江的酒楼内,王瑞是下馆子小能手,要了雅间落座后,叫小二报菜名,点了菜后,等着上菜。
何云一见这雅间只有他俩,等菜的功夫又怪无聊的,不禁想对他做点什么。
他现在有些理解霄阳子的感受了,喜欢一个人,不管有了什么进展,都还是想更进一步。
这时店小二再度回来,端来了小菜和果盘,一一搁在桌上:“两位客官慢用。”退了出去。
王瑞拿起一块梨肉,左右看了看:“这种果盘最要小心,一般不是烂的就是坏的,挖去坏的部分,然后切吧切吧拿给客人吃。”见梨肉周围果然有一点残留的烂黄色,不由得吐了一口气:“啧。”
何云一道:“那就吃新鲜的。”说罢,捡过盘子里的一块梨肉扔在了地上,用茶壶中的往上一浇,竟从梨肉内生出无数的根芽,盘根错节的迅速生长,一会儿就长成了一棵枝繁叶茂的梨树。
王瑞揉了揉眼睛:“假的吧,这地面也不是土地啊,在地板上用茶水也能种出梨树吗?”而且埋进去的是梨肉也不是梨核。话虽这么说,但繁茂的枝叶几乎抵在他跟前,他不仅看得清树叶的纹理,甚至能闻到清新的香气。
此时,梨树已经长成,转眼间开花、结果,又大又香的梨子挂满了枝头。
“是不是真的,你吃一个就不知道了。”
王瑞伸手摘下一个梨子,咬了一口,香脆多汁:“是真的……”
何云一摘下几个梨子放在桌上,然后一挥手,那梨树慢慢回缩,最后又恢复成了一块梨肉。
做完这一切,等待着王瑞的惊呼和夸奖,果然就见王瑞一脸好奇的追问:“你是怎么做到的?”
“嗯……这个……”何云一望棚顶,卖起了关子,到底说是不说呢:“要不然……你……”
“要不然什么?”王瑞又不傻,这种时候提条件,逃不出亲亲抱抱之类的,他一皱眉:“……不太好吧,到底是在外面。”
何云一勾唇坏笑道:“不好什么?我还什么都没说呢,你以为我要说什么。”
装,继续装,王瑞打了个哈欠,意兴阑珊的道:“既然你不想说什么,那就算了,我也不想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了。”
嘁,憋死你。
何云一挑眉:“好啊,正好我也懒得说。”
哼,你就好奇去吧。
两人互相瞅了对方一眼,都强忍住笑,谁先笑出来谁就输了。
就在“僵持”的时候,何云一忽地察觉到了什么,往一面墙上看去,就见墙上钻出了个女子,正是那日的“胭脂”。
胭脂落在地上,抚了抚云鬓,这座临江酒楼,常有文人骚客来饮酒,墙上提着他们的诗句,能承载文气诗句的地方就是“书”,毕竟在有纸之前,读书人读的还是竹简。
何云一被人打扰,心情顿时坏了:“你要做什么?”
胭脂自从被冷眼相对,心里一直愤愤不平,她发现她现在做这些事,想要争一口气的念头远远大于与王公子欢好了,甚至可以说自从上次被拒绝后,现在的她,只想征服这个对她爱答不理的家伙。
胭脂笑眯眯的道:“王公子,我是来和你赔礼道歉的。”
王瑞一看到她,当即就愣住了,只觉得心里快跳了几拍,好、好多钱啊。
他恍惚间透过胭脂的身子,看到了她身后堆积的金山和银山,还有黄金铸造的屋舍、万亩良田、数万的骏马。
而且他脑子里莫名冒出来一个念头,只要得到眼前的女人,他就会拥有这些财富。
胭脂见王公子不再对他冷淡,眼神中有了些许的渴望,不由得勾了勾嘴角,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千钟粟、黄金屋、车马多如簇还有颜如玉,在读书人的幻想中,这些是息息相关的。
大屋良田,奴仆成群,美人相随,才能完整的构成宋真宗的《励学篇》。
王瑞不喜欢美人,不代表他读书的时候就没想过要更加富奢的生活。
只要动过这份心思,他就对她难以抗拒,就算不喜欢她,也会中意她身上的“黄金屋”。
爱一个人,可能是爱她的容貌,也可能是爱她的身份地位和财富。
王瑞怦然心动,好多钱啊,要是有这些钱,何云一也不用费力的去捉妖了。
何云一确定眼前的女子是人类,也没见她使用妖术,但奇怪的是,王瑞看到她的瞬间,竟然双眼发直,痴痴的望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