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2 / 2)

吃货偶像 少地瓜 2670 字 7天前

木帆终于跟原公司闹翻了。

原本祈凰是打算让他跟老东家好聚好散,但计划没有变化快,四月初的时候有一部很好的民国戏划拉演员,剧本、导演、后期都是信得过的,如果没有意外的话红是铁板钉钉的了。

祈凰力战群雄,一举夺下女一号和男二号两个重量级位置。女一号给了管彤,至于男二号么,负责这块的人思来想去还是觉得木帆最合适。

他出道将□□年了,虽然一直都没演过什么正经本子,但演技和表现力都很够用,而且作为偶像派的代表人物,木帆已经积累了相当的人气和群众基础。

可以说,万事俱备,只差一个机会,而现在,机会来了。

但木帆的和合同到期也得将近七月份了,而这部剧最迟六月初就要开机,怎么算都接不上茬。

换做以前,打死木帆都不敢奢望自己能有机会出演这样一部大制作的电视剧,而且还是分量十足的男二号,说真的,哪怕是让他倾家荡产他都不可能放弃这次机会。

纸里包不住火,既然已经想要这么做,那么曝光是迟早的事。

木帆亲自找祈凰推心置腹的详谈了几次,心里有了底之后,直接跟老东家摊牌,然后意料之中的,战争爆发了。

他的原公司虽然不是祈凰这样的庞然巨物,但好歹也是娱乐圈内混迹已久的,人脉关系不容小视,木帆这样脚踩两只船的行为在他们看来就是明晃晃的挑衅。

于是,开战了。

几乎是一夜之间,举国人民都知道他木帆是个忘恩负义、过河拆桥的家伙……

然后就在闻风而来的娱记们想要逮住主人公穷追猛打挖掘□□的时候,却愕然发现,对方竟然消失了!

木帆当然没有消失,他只是按照祈凰的要求藏起来了。

呃,也不能说是藏起来,而是木帆直接断了跟外界的联系,开始潜心研究刚拿到手的剧本。

祈凰的空气是自由没错,对艺人的要求相对宽松也是真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艺人都能享受“祈凰四子”【顾、温、康、秦】的待遇,你得有资本。

木帆的待遇自然是没有前四人那么好,严尘自始至终都没有亲自出面不说,合同也是二线艺人的合同。

不过他不在乎,因为祈凰给自己的第一个许诺就是转型,所以他不在乎。

祈凰新拨过来的经纪人言简意赅的传达了木帆加入新家之前要做的最后一件事:炒作。

炒!

狠狠地炒!

老东家不是说你忘恩负义么?好,你就让他叫嚣,等他把所有的陈年烂账翻遍了之后,我们再狠狠地打脸。

快十年了,一个演员最好的年华都要过完了你还死按着让他继续演偶像剧,就这样的策略你还好意思嫌别人待不住?

公司新人换了一批又一批,可这条船始终是个为他人做嫁衣的,用得着的时候翻出来使使,用完了就随手一丢,资源浪费也不带这么奢侈的吧?

一直轰轰烈烈的闹了半个多月,木帆始终都没露面,跟人间蒸发了一样,等到最后媒体都快没耐性,准备转向别的新闻时,他却又突然出现了。

祈凰为木帆召开了一次记者见面会,主要目的有两个:一是针对之前的事情做一次集中解释;二是正式跟祈凰签约。

花仲、酥糖夫妇跑国外拍戏没回来,康秦全球巡演如火如荼,原野、东明因为年前后的打击正低调……

华国娱乐界简直就像坍塌了半壁江山,剩下的那些都扑腾不起什么重量级的浪花,左不过就是今天谁去哪儿走红毯了,明儿谁又不小心走光,都是些陈腔滥调,毫无新意可言,现在好容易冒出来一个颇具话题性的木帆,顿时就吸引了无数视线。

见面会现场,数量众多的记者们翘首以待,像极了等待喂食的鸭子。摄像机和话筒交错综合鳞次栉比,此起彼伏的闪光灯足可以亮瞎人的眼。

木帆的新经纪人一出现就宣布了规矩:“禁止提问。”

众记者面面相觑,继而哗然。

事件的中心人物木帆始终神情平静,他在一片喧哗中发言道,“尽管不允许提问,但我接下来的话绝对会回答大家所有的问题,所以,请听我说。”

“我不否认自己违约,所以我会一分不少的缴纳应该缴纳的违约金。”木帆平静道。

他在“应该缴纳的”五个字上格外加重了语气,众记者顿时竖起了耳朵,这是有□□的意思咯。

“是我犯的错我不会回避,而责任不在我的时候,我也不会一味忍让。”

他调整了下话筒,道,“不可否认,是悦霭【木帆前经纪公司】把我捧起来的,关于这一点,我永远都不会忘记。但是请大家不要忘记一点,我是个活生生的人,我有自己的理想和追求,签了合同,并不是签了卖身契,我也有向上的渴望。”

木帆自嘲的笑了下,“我二十一岁出道,今年快三十了,九年,人一辈子能有几个九年?九年前我演的是偶像剧,九年后,我演的还是偶像剧。我不止一次的问过悦霭,什么时候能不再演偶像剧?但是很遗憾,他们告诉我的永远都是同一个答案:先不谈这个。”

“可是,我想谈!”

木帆的声音似乎抖了下,不过他马上就调整过来,继续道,“我觉得自己有天赋,也很努力,我想要让更多的人认可我,喜欢我,这样有错吗?”

“我不能再继续浪费时间了,以后的事情谁也说不准,我无法保证自己能有多少时间继续这么挥霍下去,所以我真的不能继续这样了。”

现场不知什么时候变得静悄悄的,只剩下偶尔按动快门的声音。

“祈凰是个很好的公司,可我也不是个不懂得感恩的人,假如悦霭真的能为我考虑,哪怕只是一点点,我也绝不会改签公司!”

“还有,当初签合同的时候明明说好的,合同结束前两个月就可以自行决定去留,假如要提前结束合同,如果剩余时间不足半年,违约金也只需要按照年限比例支付,但是悦霭却狮子大开口,居然向我索要500万!”

木帆和悦霭会闹成这个样子,最大的分歧就是违约金,双方各执一词,木帆坚决认为500万的数目已经可以被划归到敲诈或是勒索范围内,而悦霭却声称这是规矩。

最后,木帆当场表明了立场,而祈凰那边的发言人也声称,木帆签入祈凰已经是铁板钉钉的事情,至于违约金的事情,“法庭上见。”

整个圈子再一次掀起惊涛骇浪,不少人纷纷惊呼,“祈凰打官司打疯了!”

可疯不疯暂且不说,祈凰年前组织起的“强辩团”,可着实是在圈内引发了一场腥风血雨。

悦霭接到法院传票的消息一传出,曾经领教过厉害的原野和东明负责人纷纷幸灾乐祸,终于又多了个倒霉的……